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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24年10月10日 17:17 访问次数: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7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上报了《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城乡宜居、生态安全、保障有力的美丽河南建设新格局,努力推动美丽河南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整改方案》提出督察整改5项工作目标。一是生态文明理念显著增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悟更加深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切实增强。二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督察报告指出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全面、彻底完成整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低于42.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5.6%,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四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五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政策制度不断完备,城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整改方案》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确定了4个方面的重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干部管理体系的重要事项并建立正负面清单,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到2025年,能源低碳转型取得明显进展;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巩固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成效,加快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开展简易低效失效治理工艺排查整治,强化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深化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创A行动,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整治。三是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深入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强化水资源约束,严格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严控地下水资源开采总量;全面排查整治侵占自然保护地问题,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建立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正负面清单;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完善矿产资源监管制度和“人防+技防”体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四是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污水管网排查力度,分批有序推动老旧管网更新和混错接管网改造,稳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成效;加强对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入园工业项目污水处理及排放须达标并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拓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途径,加快推进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督察整改领导机制,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整改工作专项推进机制,定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督察督办。采取清单化调度、现场核查、验收销号等方式,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察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的,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深入开展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责。四是注重信息公开。通过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督察整改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营造浓厚整改氛围,凝聚强大整改合力。

  河南省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努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河南,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

责任编辑: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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